2月9日至10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海南就律师代理申诉工作进行调研,强调各级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委相关文件精神,站在人民立场,大力推动律师代理申诉信访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月9日上午,景汉朝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座谈。听取了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就海南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汇报。座谈会上,海南省委政法委、海南省检察院、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律师协会的相关领导先后发言,对如何开展好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景汉朝不时插话提问,就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案件范围、经费保障、制度建设、程序设计以及一些细节问题和大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探讨,座谈会气氛坦诚热烈。 景汉朝对海南法院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海南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与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紧密配合,制定了一系列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规范,大力推动此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 景汉朝强调,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引导老百姓理性维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景汉朝指出,律师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作为第三方的律师引入到申诉信访中,更有利于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也是科学配置司法资源的有效举措,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化解、当事人反复信访,不仅会浪费大量的司法资源,还会损害司法权威。律师代理申诉可以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提高司法公信力。 景汉朝就海南法院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加强与政法各机关的协调配合,不断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深入发展;二是要充分发挥海南省管市县的优势,一竿子插到底,在全省探索出一条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新路子;三是要加强调研,及时总结律师代理申诉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积极改革创新,形成示范效应。 在琼期间,景汉朝先后到海南高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律师代理申诉工作进行了调研,参观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与当地政法机关和律师界代表进行座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