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习近平10日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扩大开放的四个重大举措之一,再一次向世界传递了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
习近平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我国将采取哪些举措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
记者:如何看待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意义?
申长雨:习近平主席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第一次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刻阐述了知识产权保护在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方面的重大意义,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也是我们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宝贵经验之一,将进一步促使我们从更高层面、更深层次认识知识产权、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好地服务对外开放。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突显,不仅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2017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38.2万件,其中国内申请超过了90%。商标申请量达到了574.8万件,其中国内申请量占到了96%。彰显了国内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对保护知识产权的强烈需求,也彰显了中国蓬勃的创新创业活力。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建立和不断发展起来的。目前,我们已经建起了一个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制度,加入了世界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是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维护者、参与者、建设者。
优化协同高效:通过机构改革更好履行保护知识产权职责
记者: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怎样的积极影响?
申长雨: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
按照中央部署,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做好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以及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等。
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机构改革相关工作。按照中央提出的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要求,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地履行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责,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正常的技术交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们坚信,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会削弱,只会越来越强。
“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成绩有目共睹
记者:我国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情况如何?未来将采取哪些举措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申长雨:针对保护知识产权,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作出了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从行政、司法等多个方面着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从行政执法上,过去五年,我们共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19.2万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7.3万件。在司法保护上,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和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高到了76.69分,提高了整整13分,整体步入良好阶段,获得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成绩有目共睹,值得充分肯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特别是坚持对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目前我们正在加快推进专利法的第四次修改,积极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真正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发挥出来,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专利法修改草案也已经列入国务院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反对知识产权规则滥用,希望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
记者:对外国政府保护中国知识产权提出怎样的期望?
申长雨:在依法严格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的同时,我们也希望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因为一视同仁、同等保护,是知识产权的国际通行准则。
2017年,中国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已经达到了5.1万件,跃升至全球第二位;我国申请人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提交的国际商标申请量达到4810件,同比增长59.6%,在马德里联盟排名中跃居第三位。
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正在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我们同样需要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保障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我们反对知识产权规则的滥用,也反对以保护知识产权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致力于同世界各国一道构建一个普惠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促进合作共赢,实现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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