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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浏览次 发布时间:2017-07-07 来源:河南省双打办
按照《河南省集中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豫打假发〔2014〕1号)要求,2015年以来,在河南省洛阳市双打办的组织协调下,市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根据职责任务分工,突出“以网管网”、“信用管网”,推进用科技手段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积极应对各种重大改革给市场监管工作带来的新情况,全面深化有形市场监管、网络市场监管、农资市场监管、重要商品市场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协同配合,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聚力巡查摸排,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主体
一是实施网上网下双线核查。洛阳市工商局组织对辖区网站数据进行详细分析排查,针对涉嫌问题网站经营者进行实地检查,通过经济户口信息比对、资质荣誉信息比对以及企业经营规模、状况等实际经营信息比对等方式,严格核实网站发布商品和服务等信息,深挖细查网络交易违法案件线索。2015年度,市工商局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对所辖网络销售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等商品经营者进行网上巡查298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点35个(次)。二是结合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涉网信息情况,通过网络抽查和实地检查,对辖区内网络经营者“亮照亮标”情况全面排查,推进开展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等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坚持边核查、边建库,及时将完成落地核查的网站相关数据信息录入平台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四是会同通信管理部门加强辖区内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协作,打击网络交易非法主体网站,重点打击冒用合法市场主体设立网站从事欺诈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聚力质量监测,进一步规范网络商品质量
一是研究建立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常态化机制,依法加强网络销售商品质量抽检。针对社会反映强烈、消费者诉求集中以及专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强化商品定向跟踪监测和监测结果综合利用。二是重点监管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强化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儿童及老年用品等重点商品的商标使用情况。三是联合商品质量检测机构适时开展质量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切实做到落地检查、落地查处,并强化网络交易商品定向跟踪监测和监测结果综合利用,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质量监测信息。
三、聚力监管督导,进一步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一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口头宣传、举办讲座等,大力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等,增强消费者对专项整治的认知度。二是督促平台落实“交易主体有溯源,商品信息有审查,国家禁售无上架,退换制度有执行,消费者权益有保障”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三是加强重点节日促销监管。针对各网络交易平台推出的各类促销活动,专项整治特别加强了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指导,监督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公开促销规则,制定投诉处理预案,对照问题主动整改,重点监督“七日无理由退货”、“退一赔三”等条款执行情况,坚决遏制刷信用等违法行为。四是依法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查办网络案件敢于动真碰硬,重拳打击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网络交易秩序违法行为,全年共办理案件10起,处罚11万余元。对部分网站经营者非主观故意轻微违法问题,责令经营者限期修正网站信息,体现柔性执法理念。
四、聚力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网络交易监管
一是积极拓宽执法领域,依法查处网络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亮照亮标”和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类违法行为。除了强化网店监管外,着力关注“微商”。二是促进网站合法、诚信经营。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加大典型违法案件,特别是跨区域、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案件曝光力度,教育网络经营者,有效防控网络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三是进一步探索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资格检查,检查监控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健全完善对经营者销售商品的检查和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违法商户退出机制。四是加强警示教育。针对部分消费者被假冒知名网站诈骗等网购陷阱,及时通过政务微博等媒介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警惕钓鱼网站,预防网络诈骗发生。
五、积极开展区域合作,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在处理关于互联网领域专利侵权及假冒投诉案件时,积极寻求与外省市开展平台合作。目前,针对案件较为集中的电商领域,主要通过全国知识产权维权中心平台,将案件转交到电商企业所在地的维权中心,由他们与电商平台联合进行处理。2015年,成功向杭州知识产权局所属的维权中心移交2起本地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在阿里巴巴和淘宝平台遭遇侵权的案件,经过对比和判定,电商平台关闭了相关店铺或删除了相关侵权产品的链接,并且按照管理规定给予了处罚,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阶段,洛阳市将通过拓宽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指导监督网站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措施等形式,健全网络消费维权体系,多方位开辟消费保护渠道,及时受理消费投诉举报,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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