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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网约车平台应将有骚扰等行为司机列黑名单

已被浏览 发布时间:2018-05-23 来源:user1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消息,5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促进网约车安全消费座谈会,中消协要求强化信息保护,保障消费者安全不能以牺牲个人信息安全为代价,不应以保障安全为名加重消费者负担和责任。中消协要求网约车平台经营者依法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投诉处理,对有骚扰、暴力行为的司机纳入黑名单,采取零容忍。

  网约车行业近来发生多起侵害消费者安全的恶性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5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促进网约车安全消费座谈会。这次会议通过介绍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座谈、专家律师法律分析、行业组织加强自律、消协发表意见等方式,促进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定义务和责任,呼吁强化网络约租车和合乘车行为监管,推动完善网络交易行为立法规制,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座谈会上,中消协介绍了有关网约车安全消费的舆情报告和消费者投诉情况,消费者对网约车服务的主要意见包括平台提供的司机和车辆信息与实际不一致、司机态度不友好、司机损坏消费者财物、司机与消费者发生暴力冲突、平台处理消费者投诉不及时以及司机绕路多收费、不遵守约定、任意取消订单等。

  滴滴、首汽约车、神州优车、北汽集团、易到、携程等网约车平台经营者介绍了各自平台的业务类型、审核管理、运营状况,保障消费者安全的措施,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等情况。有关企业负责人和行业组织代表表示,将针对网约车领域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强自律,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专家、律师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从入网审核、合法运营、合同内容、安全保障、信息保护、投诉处理、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网约车行业不是法外之地,平台经营者自身负有应尽的法定义务,如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中消协指出,安全权是消费者的首项权利,保障消费者安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中消协要求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要切实落实法定义务,依法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强化入网审核。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车辆、司机的审核把关。为保障公众安全,对于各种业态的网络预约车辆服务,应当对司机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情况采取标准一致的审核要求,进行严格核查,严把人员准入关,防范安全风险。

  ——强化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司机的法律培训和安全教育,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要切实杜绝“马甲车”,保证车辆和司机的预约与实际一致;要切实履行注意义务,停止不符合要求的顺风车、合乘车服务,杜绝非法运营;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增强司机遵纪守法、安全运营意识;要切实弘扬职业道德,鼓励司机承担社会责任,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强化合同警示。要公平制定、提供格式条款,依法确定平台、司机、消费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显著方式提示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特别是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不得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强化信息保护。要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控制收集范围,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防范信息泄露,不得通过评价、分享等方式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技术手段多种多样,保障消费者安全不能以牺牲个人信息安全为代价,不应以保障安全为名加重消费者负担和责任。

  ——强化投诉处理。要高度重视消费者投诉,严格筛查司机被诉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有骚扰、暴力行为的司机要纳入黑名单,采取零容忍,防止后续服务危害公众安全;对损害消费者财物行为,要制定赔偿和惩戒措施,防止类似行为再度发生;对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对多次被诉的司机,要区分情况加强信用惩戒,限制接单数量,实施有效管理。

  结合正在制定的《电子商务法》,中消协呼吁立法机关:进一步明确、细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相关规定,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防止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逃避自身应尽义务和责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中消协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是进一步完善对各类网络预约车辆服务的规范管理,对涉及消费者安全的重点问题做出更加明确的统一规定,并抓好具体落实;二是强化对网约车行业的标准制定、数据监控、服务监督、风险管控,更好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权益。

  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接受网约车服务时要关注人身、财产和个人信息安全,注意核对线上预约和线下实乘车辆、司机的一致性,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遇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共同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网约车服务更加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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