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日前下发通知,深入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扩大集中整治范围,突出集中整治重点,实现从省直到市(地)和县(市、区)的全面覆盖。
据介绍,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去年对住建、公安交管、工商、人社等4个系统开展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此次将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
集中整治重点围绕三方面开展:一是公职人员在办理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认定等业务过程中,为社会中介人员揽业务、办快件、违规操作,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二是公职人员在办理行政处罚、事故处理等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三是公职人员在办理登记认证等业务过程中,帮助有利益关联的社会中介人员进行有偿代理,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
黑龙江省将重点盯住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紧盯公职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非法谋利的隐形变异新形式,全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现场追踪、模拟办事、暗访群众、倒查台账等方式,开展点对点、常态化抽查检查,严格规范公职人员履职行为,改善群众办事环境。
黑龙江省提出,对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约谈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问题直查快办,对查实的问题坚决纠正、严肃问责,决不姑息。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持续震慑。同时,解剖分析典型案例,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实现标本兼治,强化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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